中国说唱音乐最早发源于唐、五代时期佛教寺院中的讲唱经文活动。在当时的讲唱活动中,佛教寺院里的僧侣们为了吸引听众,将经文俗讲,以达到通俗易懂的目的。后来这一形式发展到了将讲唱教义的佛教文本演变成变文——俗变,并加入一些世俗的内容(如《伍子胥变文》、《秋胡变文》和《捉季布传文》等),因而使得讲唱逐渐成为一种世俗化的说唱形式。在宗教说唱的演变和发展当中,这一变化对后来的各类说唱艺术都有着直接的作用。但是在唐、五代时期,说唱艺术并没有得到彻底的发展,究其原因无非有以下几点:1、由于唐代文化高度繁荣,各种艺术形式林立,因此主流艺术不在说唱。2、作为由宗教逐渐向民间发展的早期形式,唐、五代时期的说唱音乐还缺少一定的规范和外部环境。3、尽管这一形态在当时已开始受到民间的欢迎,但是在其中还是缺少具有代表性的艺术家和作品。由此可以说,说唱音乐在唐代并没有得到全面的发展。
中国说唱音乐在北宋时期随着市民文化的出现才开始得到真正的发展。在宋代,由于城市逐步的大型化,各种不同文化的市民阶层已经不再满足于零散场地的文化活动,又加之在很多城市当中出现了较早的专业演艺场所——勾栏,因此自这一时期开始不但出现了一大批专门从事说唱音乐创作和表演的艺术家,也产生了很多优秀的说唱作品。[1]所以如果说中国的说唱音乐在唐、五代时期经历了一个相对较长的酝酿阶段,那么在宋代开始才有了适合其真正发展的环境,而在其后的元、明、清时期,说唱音乐则逐步走向成熟,成为一门融文学诗歌、音乐和表演于一身的艺术种类。
近年来,学术界有关研究说唱艺术历史的专著与文章颇为多见,各种研究或从历史的“点”与“线”出发、或着眼于其中的文学和音乐角度,所取得的成就已达到前所未有的势态。这里,本文试着将重要的说唱音乐从宋代至清末做一浅述,其目的是想对中国古代说唱音乐的基本形态进行一番梳理,进而得出其在发展和变化上的脉络,全文仅供参考。
一、宋、金时期的说唱音乐
宋代的说唱音乐是中国说唱艺术脱离宗教讲唱、真正向大众阶层发展的开始阶段。这一时期说唱音乐的主要特征是在许多城市的勾栏当中出现了很多种类的说唱形式,其代表有小说、涯词、陶真、鼓子词、唱赚(覆赚)和诸宫调等。
(一)小说:
宋代的小说形成于当时城市中的瓦肆勾栏,俗称“银字儿”,是当时“说话”一门中以说为主、以唱为辅的说唱形式。据南宋耐得翁《都城纪胜》、吴自牧《梦梁录》和罗烨《醉翁谈录》等书的记载,“说话”共包括小说、讲史、说经、说浑话、合生和商迷等形式。在这里,含叙事性的说唱形式主要是以小说为主。小说之所以被称为“银字儿”,据《都城纪胜》所言:“小说谓之‘银字儿’,……”。《梦粱录》也说:“小说一名银字儿,……。”这里所说的“银字儿”,据传说是指小说在当时是用银字笙和银字筚篥等乐器伴奏而得名的。在内容上,宋代的小说主要有三种题材,一是传奇、灵怪、神仙和妖术;二是公案和武打;三是胭粉和爱情,由此可见宋代的小说在题材上是较为广泛的。在结构上,宋代的小说一般都是短篇,据《都城纪胜》讲,小说是以“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的形式来表现的。之所以如此,主要是由于宋代出入勾栏的听众流动性较大,远近的商贩和士兵都是小说的听众,由于这些人不能固定到勾栏里来听说唱,因此也就决定了小说的篇幅和型制是不能大型化的。鉴于此,宋代演唱小说的艺人一般都必须背下大量的短篇故事,直至做到“吐谈万卷曲和词”之后才能登场表演。[2]在表演形式上,小说注重说的部分,而唱的部分则很少。在唱的部分中,唱并不是独立的,而是附着在说当中。在音乐方面,小说一般总是用一首曲调(曲牌)兼加入其他曲调来演唱的,例如在后来《清平山堂话本》中所收录宋时期旧作《刎颈鸳鸯会》一段就是将“商调醋葫芦”反复使用了10次并加入了1次“南乡子”。同样在后来《京本通俗小说》中所收录宋时期旧作《西山一窟鬼》和《碾玉观音》当中也是如此,前者反复将“念奴娇”的曲调使用了15次,而后者则使用了诗7次、“鹧鸪天”3次和“蝶恋花”1次等等。至南宋时期,小说已经演化为只说不唱的形式,逐渐成为后来戏曲当中“说”的部分,再到后来则彻底从说唱艺术中消失了。
(二)涯词:
涯词,也称崖词,是继承唐代佛教寺院“俗讲”的衣钵流传到宋代的一种说唱艺术。涯词在历史上没有流传下任何作品,因此其具体形式今天只能从相关文献当中得到一些间接性的考证。据南宋《西湖老人繁胜录》对当时临安(今杭州)勾栏中说唱艺术的描述为:“唱涯词只引子弟,听陶真尽是村人。”由此可以得知,涯词是一种较高雅的说唱艺术,听众多为贵族子弟,而陶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