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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会
2011-8-4  作者:〔美国〕乔伊斯·卡罗尔·奥茨 著 孔保尔 译  阅读:  

  不知由于何故,她又在龇牙咧嘴地笑,而起先她笑的那副模样让人还以为她是在哭,但是她的确是在笑。她称自己是拉吉迪·安。一度竟有人向我打听她的绰号是什么——这我已经忘记好些个年头了——不过有一阵子,是有这么个拉吉迪·安的诨号。哦,对了,那时人家是这么叫她拉吉迪·安来着。

  她正四仰八叉、懒散地趴在床上,把头埋进枕头里,瘦骨嶙峋的胳膊耷拉到床边。她长着一头橘红色的头发,也不加梳理收拾,乱蓬蓬像一窝稻草。他认为这头发兴许是在染缸里染过的。

  她趴在床上不住地痴笑,弄得床微微颤动。她的双臂和两肩生满了雀斑,看起来灰蒙蒙一片;修长的双腿不均匀地晒成了棕褐色,那充满青春活力的全身肌肤显得十分粗糙,缺乏弹性。但她感情丰富,脉脉含情。她的笑声多少带着点儿孩子气,显得既欢快又尖细。

  “人们都叫你什么来着?——当你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她头也不回地问道,嗓音由于枕头的压抑而变得很低沉。

  “人们都叫我约翰。”他赶紧答道。

  “什么?你叫约翰!难道你没有乳名?没有叫过像约翰尼呀、杰克呀、杰基呀等等诸如此类亲昵可爱而又好听的名字?”

  “没有啊。”他老实地回答。

  听他说话的那股劲儿,她觉得很可笑,想着想着就在床上哈哈大笑起来,两脚乱蹬,咯咯咯笑得不能自持。

 

  他已经长大成人,而且成家立业了。这个地方属于他自己的世界。

  他时而站在寝室的窗前,倚墙而立,审视着窗外绿茵茵的草地;时而凝望邻居家的房子和美丽的草坪;进而缓缓地把他难以忘怀的街道扫视一遍,以作消遣,藉以消磨这尴尬而难熬的时光。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这条街道和周围的一草一木,他都能历历在目,熟稔不忘。像在这条街上住着的蒂尔森家呀……德怀尔家呀……皮特克家呀……莱丁格家呀……谢尔家呀等等,他都能一一背得滚瓜烂熟。街上星罗棋布的房屋坚固而豪华,家家户户戒备森严。对这些人家他洞悉至深,了如指掌。

  实际上,他的名字叫莱丁格·约翰。

  上个星期六的晚上,有这么一件事儿,正值夜半更深时分,莱丁格·约翰的妻子问他:“你这是怎么啦,愣愣地站在那儿?干吗不快脱去衣服睡觉?已经两点多钟了。”

  他不是在思念安妮。安妮身材修长,面容憔悴,像根电线杆似的;她瘦骨伶仃,墨水染指,指甲向来都积满污垢。倏地,一个带点揶揄的沙哑声音在他耳畔响起:忘记她吧,想也没用。他呼吸着夜间清爽的空气,松叶散发出的浓郁馨香使他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是不是觉得这个家还不能够令他心满意足呢?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喜欢这个家的,情况也确实如此。

  “我爱这个家——这个——你们全都——”

  他在对她说话的时候总是激动不已,语无伦次。这样她自然也就听不大明白。她常常对他横眉竖眼,以此挑起事端,并且做出对他不屑一顾的神态;平素她说起话来也总不免带着几分倦意,心不在焉,似乎说出的话也都是些老生常谈的淡事儿。“你喝多了吗?那你干吗这样捧腹大笑?”她盘问道。“这可与你毫不相干。晚饭的时候,你就在那儿多嘴多舌的。唔,是那个可怜的弗朗西斯·马森想和你谈什么话吧!”“约翰,这可不像你的为人。”

  马路对面的布尔家一定是在举行聚会,你听,那屋里人声嘈杂,屋外不时传来轿车咣当咣当的关门声。这时,约翰·莱丁格感到,松树散发出的刺鼻臭味,寒风刺骨的星光之夜,他妻子躯体的温暖、扑鼻的香水味和那熟悉的依偎撩拨着他的心弦。

  往事一件件从他脑海里涌现出来。每当回首那些往事的时候,他总要眨巴眨巴眼睛,仿佛是要痛哭流涕、幡然悔悟、追悔前错似的。秋季时分,一片肃杀的景象,他想起了童年时代,想到不如早早离开人间,避开这嘈杂的尘世,也想起了诱人的肉欲和善美的东西,这一串串联想就像一声声尖叫,撕裂人心;他想起了他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秘密,就像是玩捉迷藏,而这个世界本身的存在也使他陶醉。

  “这不像我的为人吗?”他扪心自问,“那么,我像什么?”

 

  “我并不想了解你们家庭的情况,”那姑娘一针见血地说道,“你干吗要向我打听别人的事儿呢?”

  他喜欢她那股粗野劲儿、那副滑稽的样子和她那有点儿顽皮姑娘的爱说爱笑的性格。

  他说,他生来就对任何事情充满好奇心。

  “瞧你的妻子!你的孩子们!我并不想了解他们的情况,是吗?”

  他俩都默不作声了。他以为她是等待着他开口说话,自愿地把她所想要知道的都一五一十地抖落出来,但他毕竟是个诡计多端的人。她的诚实和坦率并没有使他处于很特别的被动地位;因为男人一旦让女人牵着鼻子走,那就得永远俯首帖耳,唯命是从。这样倒是既新奇又可乐的,不过有时候也是叫人心神不宁、烦躁不安的。

  “你以为我因为是来讨钱,就得在你面前低声下气,我不是来向你讨钱,是来向你借款——付我的房租钱。”安妮理直气壮地说道,“我并不是没有自尊心的人。”

  “那么,你这不是在自找没趣儿吗?”

  “是的。但这并不是因为我自感有多么了不起,或者因为我害怕改变我们的关系什么的,懂吗?我本来是可以向你乞求开恩的,但是我不想这样做——你懂了吧?”

  “我想是这样吧。”约翰说道,实际上他并不这样认为。

 

  也不知道是由于什么原因,在圣诞节的时候,他们失去了联系,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了。12天过去了。15天过去了。他的孀居妈妈来到拉思鲁普公园的大红砖殖民区看望他们,他妻子的妹妹和妹夫带着两个孩子也来了。大一点的孩子是斯沃斯莫尔学院的一年级新生,他把同宿舍住的日本朋友也带到这儿来了;人多了,这下子可热闹了。

  他往公寓里给她打电话,可是没有人接。他又打到她工作的美术馆,接电话的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姑娘”。他柔声细语,满怀希望地问她是不是安妮,电话里的那个“姑娘”回答说“她”不是安妮,是美术馆馆长海尔纳特先生;海尔纳特先生强烈反对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这位“姑娘”坚信安妮是知道这项规定的,不过让“她”惊奇的是安妮竟然没有把这个规定告诉过他。

  于是,他像个孩子一样,自惭形秽地挂上了电话。

 

  几年前的一个金秋时节,他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一个弥天大错!

  他说,那是他一生中犯过的最大错误。

  “那是什么错误?”安妮随即追问不舍。

  他心里面七上八下,忐忑不安。一只飞虫嗡嗡嗡嗡地在她又小又乱的屋子里飞来飞去,屋里还卧着几只小猫。他的精神状态和情绪一下子就随之改变了。

  他没有做声。停了一会儿,安妮打了个哈欠说,她可从来没有犯过那样不折不扣的严重错误。要么就是她淡忘了。

  “你十全十美嘛。谁能比得上你!”他揶揄地说道。

  听到这话,她先是一阵狂笑,继而又变得恼羞成怒。

  ……十全十美,这个词多么动听,多么妄自尊大……在你的体内再熟悉不过了……

  他紧紧地搂着她,不由自主地对她产生了冲动的欲念。她并不怎么漂亮,但很有魅力——红红的头发,黄黄的眼珠,身材苗条,袅袅娜娜。他清楚别人是怎么看她的,就是女人们看她的眼神也和男人们一样。这是事实。他爱她。他傻乎乎的,非常困惑,对她这种不冷不热、若即若离的恋爱方法已经不耐烦了,他也不想再去回忆那年秋天所犯的轻举妄动的错误。不过这件事情做得既好笑又丢脸。

  他到亚特兰大市去出公差的时候,到商业区去溜达过一次,在一家灯光昏黄的酒吧间里,含情脉脉地和一个约摸20岁的如花似玉的白肤金发女郎搭上了茬,进行了叙谈。那姑娘说话声音甜美,满面羞容。

  她答应和他一起回到他旅馆的房间,晚上陪他一起喝酒,可是走到半路,约翰却在街上踌躇不前,他觉得什么地方做错了,天大的错误。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嗡嗡地回荡,从旅馆第20层楼的房间向外眺望,亚特兰大市风光旖旎,景色优美,使他对这座城市产生了极好的印象——话说到半截他就戛然而止了,眼睛定定地盯着那个浓妆艳抹的金发女郎——他结结巴巴地说,他犯了个错误,他现在应该对她说晚安的;他不能把她带回到旅馆的房间里来。

  她挑逗似的端视着他,问他什么地方做错了,究竟在哪一方面没有做对?——她说话嗓音有点儿粗哑,这使他心想她不是原来那个女孩了,更不是他的妻子。他也不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大小伙子了。于是,他退避三舍。人家追问他,为什么要变卦?是她配不上你?你以为你是谁?杂种!约翰急忙离开时,有个声音追着他喊:“你以为你是谁?”

  “我可从不愿意回首往事。”安妮懒洋洋地说道。她躺在床上抽着香烟,两条修长赤裸的大腿交叉在一起。“我是说,到底怎么了?——和我结束了。”

  自打爱上安妮以后,他就没有再爱过其他姑娘。他敢发誓。

  他俯瞰着树叶,十分想念她。他常常站在莱丁格家美丽的草坪上愣愣地发呆,忽而也期待周末的到来,想痛痛快快地娱乐一下,眼下的状况真烦死人了。无奈,他只有拼命干活,常常干到腰酸背疼的程度。他老想,生活怎么这么蹊跷,这么扑朔迷离。嘿。这个世界!

  她对往事浮想联翩。啊,她对人太冷酷了!简直是个悍妇,一个瓦尔基里老处女。漂亮的处女。令人捉摸不透。她总爱抹去别的女人甜蜜而痛苦的回忆。这是她的权利。

  “真不可思议。”他嘟嘟囔囔地说道。

  “爸爸!”

  他四周环顾了一下,是他11岁的女儿萨莉在对他尖叫。

  “爸爸,我一直在门口喊你来着,你听不见吗?——妈妈叫你有事情。”女儿咧开嘴对父亲嘻嘻地笑着,可是她爸爸却心不在焉。原来她这是在爸爸面前故意顽皮。看她的神情,似乎她早已猜透了爸爸的心思。

  当然,那只不过是他的幻觉罢了。

 

  “他是我的朋友,我的老朋友。”安妮面无表情地说道。她是这么说,可是他并不这样认为。

  “哪儿来的朋友?”

  “附近城里的。”

  “你什么意思?”

  “附近城里的。”

  屋里墙上挂着一幅未完成的油画,画上是一个赤身裸体的姑娘,就跟那天他在美术展览上看到的那幅粗劣的油画一样。画画得很俗气,但令人激动。那姑娘两肩耷拉着,所不同的是有一缕棕色的头发盖在了眼上,指甲里积满了污垢,穿着一双超高跟的鞋子。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轻浮,懒惰,怪语连篇,庸俗不堪,装腔作势,胡说八道。然而在异性面前,尤其是在约翰·莱丁格面前,她却故意表现得天真无邪,欢快愉悦,说话干脆;同时又装出一副有着高度修养,受过良好教育,得过文史硕士学位,学识渊博,好像真的那么精通当代艺术的神态。

  他捉摸不定,她出头露面接待朋友的时候是不是就这么穷酸,这么装腔作势。他心里清楚,眼前她穿的这身定做的衣服要花很多钱的——身着皮大衣,脚蹬高筒皮靴,黑色羊毛针织长裙,手指上戴的戒指也像是纯金的。但是在大部分时间里她看上去却是一副寒酸相——邋里邋遢的。

  有一次,她在飞机场差点儿昏倒,因为那个星期的钱花光了,她很长时间没有吃东西了。她和他在旧金山一起呆了三天时间,每次吃饭她都是狼吞虎咽的,弄得他不得不再给她加餐。

  “这是谁给你买的?”他指着她大衣的袖子问道。

  “什么呀?这件大衣?我自己买的。”

  “谁掏的腰包?”

  “这有一年了,我自己买的。”

  “这大衣很漂亮。”

  “是吗?”

  他猜想,心里有所准备,到圣诞节来临的时候,他们又可能会失掉联系。日常生活使人度日如年,心烦意乱,虽然日程表彻底改换了,但公务劳动却有增无减。他讨厌放假,却喜欢休假,也渴望休假。好事情一定会很快飘然而来的。等着吧!

  他明白,他就要失去她了。

  她净唠叨些他不大爱听的陈词滥调。作为妻子,她心里明白如镜,她和他的关系非常微妙。他们实际上只是朋友关系。从前的朋友。她停下不说了,他认识到这是一次谈心,他必须回答,必须满足她的要求。她又开始唠叨什么呢?这些娘们怎么都这么爱婆婆妈妈的。每当这时他就尽量什么也不说,只是沉默不语,诚惶诚恐,愣愣地盯视着她们。

  “我真的不再有朋友。”他慢条斯理地说道。交朋友、找情人是他和妻子近年来争论的主题。他曾在一本《妇女杂志》上读过这样一篇文章,说美国的中年男人,特别是收入高的人,倾向于交上一两个密友,知心朋友。这话让人听起来多伤心,太可悲了。

  “我在上中学和大学的时候有很多朋友,”他说道,“不过后来我跟她们不怎么来往。我们也就失去了联系。你出现后,后来好像也没有发生过联系。我主张,还是要讲‘友谊’。”

  “天啊!太令人痛心了,的确太令人悲伤了。”她浑身战栗,眼睛盯视着他。她长着一双晶莹的深棕色眼睛,有时候,那目光还真有点咄咄逼人。人家提醒他说,她的眼睛是狗眼。

  是的,我想是的。他心不在焉地说道。

 

  圣诞节前夜,他离开拉思鲁普公园的一个聚会,开车到沃索高地去参加另一个晚会。晚会上,他碰巧看见了一个长相很像安妮的年轻女子——身穿长及小腿的貂皮大衣,一头红发打成面包卷,在一个年轻男子的照料下从跑车上走下。那个姑娘!是安妮!待他恢复了理智,他才恍然大悟,那不是安妮。

  由于某种原因,他俩的关系破裂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他不得而知,如坠云里雾里。他被迫坐飞机来到伦敦;那时,正值12月中旬,假日季节;然后是新年伊始。他试着打了两三次电话,但都没有打通,他有点怅然若失,情绪低落。真奇怪——真奇怪,怎么竟然有人的脸和她长得那么相像,弄得他晕头转向。

  假日里,要参加无数个聚会:什么早餐会呀,午餐会呀,鸡尾酒会呀,露天餐会呀,普通夜会呀,正式晚宴呀,等等等等,不胜枚举;人群密集,朋友呀,熟人呀,生人呀,他都得一一逢场作戏。他原想给她打个电话,送上一个小小的礼物,但是时光飞逝,他给忘记了。

  打平安夜看见那个姑娘以后,他不由自主地又思念起安妮来了。夜里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睡,只是想念她。他们以前形影不离,现在他却形单影只。

  他多么爱她啊!她性格粗犷、豁达,笨手笨脚,模样俏丽,窝在餐椅上,无所畏惧,一丝不挂,全身白皙,散乱的头发覆盖着两眼,在他上班之前陪他喝上一杯咖啡,对他不卑不亢。她把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她就有这么个胆量。

  她的一切都在他眼前晃动:她潮湿、摆设陈旧、欠缺舒适感的房间,凌乱不堪的床,渍满口红和睫毛膏的枕头,还有那些神出鬼没的其他男人,对他来说是陌生人,甚至是黑人兄弟:是黑人兄弟。他怀疑他俩中间有一个人认识他。(那么,她会怎么说呢?——她会说些什么,怎么跟他解释呢?)

  他想象着她随意、杂乱的生活,这会让他受到刺激;他心里明白,她一点儿都无可指摘,就好像是一代人中与众不同的产物,也仿佛是一个罕见的物种。

  然而,同时他还是略有醋意。他一想到此情此景,醋意便油然而生。也许,一旦他回到她身边,他就会要求她不要与别的男人眉来眼去。

 

  “近来你一直都在干些什么?”

  “你的生活现在怎么样了?”

  “你干吗想要知道这些事情?”

  “因为我想你——总是惦念着你。”

  “你真的想我吗?”

  3月初,他又见到了她。但两人只是一起吃了个午饭。她执意要他回到艺术馆去欣赏一下现代派画展——有表现善恶的,有表现美丑的,还有一块特大的金属板和铅板,好像是随便扔到地上的。

  午饭时,酒过三巡,她开始侃侃而谈,滔滔不绝。身边一个漂亮的姑娘和他挨得很近,几乎要碰到他的胸膛,这使他感到呼吸困难。她身材颀长——至少有5英尺10英寸高,长着一头长长的红发,晶莹光泽的眼睛,习惯于把下巴抬起来,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神态。她深谙那姑娘很迷人,所以她不允许他去接触。

  “我想这正是你想做的事儿吧,”她说道,“我是说——你要注意一下你自己的举动。”

  “我什么时候再见到你?”

  “我不知道。我不想再看见你了。”

  “你说什么?”

  “恐怕我不想再看见你了。”

  他们谈了一会儿,自觉无趣。他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她装出一副很有自尊的样子悻悻而去,他阻拦不住,手足无措。“可是我爱你!我爱你啊!”此话当真吗?她看上去有点儿心慌意乱,他的心里更不是滋味。

  “害怕我说的是假话吧!”他哈哈大笑,“别这么无情无意。”

 

  初夏的一天,他去和她约会,一身淡蓝色的夏装打扮,英俊潇洒,风致楚楚,一个情人,显示出他仍然具有青春的活力。那天她在商业中心广场等他。他来到时,她便从停车场的长凳子上起身相迎,阳光照耀在她的披发上,熠熠闪光,两条修长的腿上穿着奶油色的裤子。他俩甜甜地笑了,两只手握在一起。在这儿,光天化日之下和一个姑娘约会不觉得唐突吗?在这儿会有人看见他吗?——而且是在中午!这些他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

  “咱们不能到我的公寓了。”

  “咱们到别处也可以。”

  他拉着她来到他的汽车边,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

  “我们到哪儿去?”她问道。

  由于几个星期以来,她的一个表姐和她住在一起,所以他们只得去住汽车旅馆;不少汽车旅馆就设在飞机场附近,很是方便。然而今天,他却一直驶出城去,沿湖而行,穿过城北郊外的榆木农庄、春亭农庄、沃索高地和拉思鲁普公园。他只想远远地避开拉思鲁普公园。

  “咱们去哪儿?”她又问道。

  汽车开到铺着砾石、安静、有坡的沃什伯恩巷时,他端详着她的脸颊。“这是——?你住——?是吗?”她问了一句。他带她来到15年前他买下的一座殖民时期式样的大红砖房子里;在他看来,这座房子好像从来就不曾显得富丽堂皇,周围的树木,郁郁葱葱的灌木林也从未觉得美丽宜人,所以他也就不曾住过几次。

  “你喜欢这座房子吗?”他问道。

  他凝视着她的脸,热血沸腾。

  “可是——这是什么地方——你不害怕吗?”

  “这里的房间空无一人。”他说道。

  他领她穿过门厅,进入铺有玫瑰色厚地毯的卧室,里面的家具锃明发亮,窗户成排。他又带她穿过餐厅,走进镶有壁板的娱乐室,他妻子以前在这里挂了许多版画,种植了很多盆景,还有些吊兰,枝叶倒垂,颇是好看。他注意到,那个姑娘的眼睛四下里滴溜溜乱看。

  “你就住在这儿啊?”她柔声细语地说道。

  在卧室里,他亲吻了她,他给他们两个每人倒了一杯酒。他又吻了她。她把贴在两眼和从前额落到脸上的头发甩开,而且弄出一个小小的抽动——一个战栗,或许是一个憋住的笑声。他无从分辨。

  “你住这儿?”她又说道。

  “你问这是什么意思?”他问道。

  她耸耸双肩,走出室外。外面,鸟语花香,啁啁啾啾,这是初夏,又值夏天了。大地又焕然一新,风光绚丽,美不胜收。

  安妮上身穿着一件红色针织紧身运动衫,下身穿着一条乳白色的裤子,手上戴着一副手镯,双耳挂坠,环佩叮当。她脚蹬一双破凉鞋,原来是全黑色的,这会儿看上去一点黑气也不复存在了,这使他心里不大高兴。

  她伸出杯子说:“再给我来一点儿酒。”

  “我的美人,”他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的大美人。”

 

  她问他干吗要把她带到这里来,他说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冒这个险呢?——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冒这种险呢?他说他委实说不上来这究竟是为了什么;他一般是不大去分析自己做事的动机的。

  “也许,因为在这间房子,躺在这张床上,我才能想你想得发狂。”他说道。

  她缄默片刻。然后,她在屋子里走了走,哈哈大笑,喋喋不休,唠叨开了。

  他听得昏昏欲睡。对于她那兴致勃勃、情绪高昂的絮絮叨叨,他全然没有听进一句。

  她一件接着一件地讲述她的往事——讲起了她孩提时代的记忆,讲起人家给她起的绰号——叫她拉吉迪·安。他认为,这个绰号给她很合适,乱蓬蓬的火红的头发,其貌不扬但风度迷人——和拉吉迪·安同度童年的伙伴,那个男孩叫什么名字来着?——叫安迪吗?——他闭着一只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阴影,想起来闻着松树发出的气味,受到阳光的沐浴,置身于茂密的草地,回想起不久前他只身一人倚窗而立,一直站到深夜,那种难以言状的情感使他热泪盈眶。

  “你很漂亮,”他对安妮说道,“没有人能比得上你,你是佼佼者。”他听到了他妈妈的声音:关节炎,你不懂什么是比得上比不上。——你不懂!他想提出抗议,然而并没有人对他说话。你不懂,你不懂。你就是不懂。

  他的鼾声使他烦恼。过了一会儿,他醒来了。然后他又打着呼噜完全进入了一个梦幻的世界。他的妻子在呜咽着,那抽抽搭搭的声音使他恼羞成怒,“你,你,你把那个婊子领到这儿来——干的这些肮脏事——你把她带到我的床上,弄脏了我们的床,这对我是个侮辱——是想逼我去死。”他又想提出抗议。

  他举起双手,做着天真幼稚和无可奈何的手势。他没有说话,而是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前仰后合,使整张床都震颤起来。突然,这种混合交织的幻景又变成了一只大苍蝇,在他的床上飞来飞去,离他的脸只有几英寸远;而后,他的鼾声把他惊醒了,于是他坐起身来。

  安妮呢?

  她的东西还依旧放在地板上。红衬衫搭在安乐椅上,人却无影无踪了。她人呢?“安妮!你在洗澡间吗?”

  洗澡间的门洞开着,灯熄灭了,他下床看看表,已是深夜2点多钟了。这时,他的心中顿然升起一种无名的感觉。他是安全的。他们在这儿很安全。数小时内不会有人回家——第一个回到家里的人会是萨莉,也是在大约3个半小时后了。他的妻子带着萨莉和几个女友开车去参加一个桥牌宴会,穿州过市,还在半途上,不会这么快就回来的,要回来,大概也在6点钟以后了。屋里空寂无声。

  他思忖:“她是不是偷了东西跑了?”

  转而他又觉得这种想法未免太可笑了。安妮可绝不会干出这种事情。

  没有人进过这个洗澡间,这是供他妻子用的。他走到一个壁橱前,取出一件浴衣穿上,走出卧室,来到走廊里喊了一声“安妮?”——“亲爱的?”——“安妮!怎么回事儿?”当他转动球形把手,想要进浴室之前,他知道她在里面。她不做声。“安妮!怎么回事儿?”

  洗澡间的灯亮着,电扇开着,呼呼地转动着,他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听。她洗过澡了吗?他认为没有。“安妮,”他喊着摇了摇把手,“安妮,你在里面吗?你怎么啦?”他在外面等着,可以听见风扇呼呼旋转的声音。“安妮,安妮,你开开门好不好?出什么事儿了吗?”

  她说了句什么——那话语既尖刻又难听。

  “安妮,什么,你说什么?”

  他又焦急地摇动着球形把手。

  “你说什么?我听不——”

  她又叫开了,声音又高又尖,听起来好像野兽的叫声似的。可是她说的话还是听不清。

  “安妮!亲爱的!你怎么了!”

   他极力抑制住惊慌。他知道,他清楚。必须把这个婊子养的弄出来。把她赶出房子。他心里明白。他是不是要砸烂门上的镶嵌板?——砸烂了,他怎么解释?他开始向她求饶,用的声音是他常常用在萨莉身上的声音,请求她好好的,好好的,不要惹是生非,不要怨声载道,你为什么要毁掉一切?干吗要让我担心?

  他突然听见锁转动了。

  他推开门。

 

  她肯定是在他的刮胡刀上取出的刮胡刀片,刮胡刀是她在药橱里找到的。肯定是在浴缸里东倒西歪,然后用刮胡刀片快速、熟练、狠砍一刀,也割破了她右手的几个手指头,那刮胡刀片然后从她手里滑落,掉进浴缸里。

  血滴到粉蓝色的浴缸的瓷上、马桶上、黑绒地毯上、镜子上和淡蓝色的瓷砖墙上。

  他一开门就看见了她,她尖叫一声,采取了一个措施,好像要用流血的胳膊打他。少时,他不能思维了,脑子一片空白:这是怎么回事儿,发生什么事儿了,这姑娘对他做了什么事儿大动干戈?她的脸湿漉漉的,而且扭曲变形了。一副丑相。她在呜咽,抽抽搭搭。有血,红色的血,她的两个乳房上染着血,肚子上沾着血,两条大腿上染着血:他一生中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惨状。

  天哪——

  他惊得目瞪口呆。但是,又过了一会儿,他如梦初醒,抓过一条毛巾,缠在她的胳膊上,她挣扎起来。“别动!静静站着!看在上帝的分上!”他扶住她;她一瘸一拐地走着,头部前倾。他紧紧地把毛巾缠在她的胳膊上。紧紧的,紧紧的,他俩都气喘吁吁。

  “你为什么要做这事儿?为什么?为什么?你疯了!你神经了!这是一个——这是一个太可怕,太可怕——一个太可怕的事情,一个疯狂之举——”

  她的牙齿在打颤,全身开始剧烈颤抖。

  “你以为你的诡计能得逞?你认为你这样做就能得逞?”他叫喊道。

  “我恨你——”

  她推开他,摇摇晃晃走进卧室。毛巾松了。他追上她,抓住她,又把毛巾缠到她伤口上,紧紧地包好,紧得她一身激灵。他的脑子一阵眩晕。他看见了血,血迹斑斑,溅落到地毯上,溅落到拉到地板上的黄色缎子床单上。“别动。不要吵闹。安妮,别动。你这混蛋,别动!”

  “我不想活了——”

  “你疯了,你神经病!住口!”

  毛巾被血浸湿了。他犹豫了一下,又找了个别的东西——他把衬衫往毛巾上面缠,全身颤抖得很厉害,抖得缠不到位置上。那姑娘的牙齿咯咯打颤,他自己的牙齿也在打颤。

  “你为什么要做这事儿!啊,你这个泼妇,你这个泼妇!”

  不多时,流血止住了。他从妻子的浴室拿了一条毛巾,又缠到了她的胳膊上。血还在往外渗,但没有那么快了。流血控制住了,她死不了了。

  他强迫她坐下。他蹲到她跟前,上气不接下气,把她弄到床上。她要跳起来怎么办?她要跑走怎么办?——跑过屋子怎么办?他要她安静下来。她全身瘫软,双目紧闭。他像是对一个孩子说话似的轻轻说道:“可怜的安妮,我可怜的亲爱的宝贝儿,你为什么要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啊,为什么?为什么啊?干吗要和自己过意不去,把自己搞得这样惨不忍睹……自残……是一件很险恶,很险恶的事情。”

  她的头颓然倒在他的胳膊上。

 

  他扶着她一步一步走到出租汽车边。她脸色苍白,面容憔悴,有气无力,她衬衣袖子下面的伤口处紧紧缠着纱布条和胶布。流血停止了,伤势不重,伤口大概也不太深,可能没有伤着动脉血管。

  看到她这般模样,出租车司机下了车主动帮忙。约翰挥挥手,示意他走开。

  “慢点儿进去。”他对安妮说道,“你能回到家吗?前面注意点儿。”

  他告诉了司机她在城里的住址,给司机一张50美元的钞票。

  “谢谢。”司机面无表情地说道。

  这时,时间已是2点55分。

  他从卧室的一扇窗子后面凝视着出租车开进车道——看着它拐向沃什伯恩巷——目视着它小心翼翼地沿着那条窄窄的街道开去。他的身子还在不停地颤抖。他目送着那辆黄蓝相间的出租车沿着沃什伯恩街一路驶去,直到看不见为止。然后,他转过身,什么也不看了:草坪,树木,叶子,盛开的鲜花,还有邻居家的房子。

  蒂尔森家啊……德怀尔家啊……皮特克家啊……莱丁格家啊……还有谢尔家。

  他必须大声说话,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渐渐变哑,惊呆了。但是,他说了什么,都是些什么话,他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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