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和谐文化问题没有做过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有几点不成熟的想法,提出来向大家请教。因为时间关系,在这里只摆基本观点,不作详细论证。
一、中华和谐文化有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可以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地去揭示,为我们今天的和谐文化建设提供宝贵的思想资源和历史借鉴,但笼统地讲“中国人从‘和’而来”是不合适的
我读到过一些文章,有的是从宇宙之和(天地、阴阳、四时之和)、天人之和、人际之和、身心内外之和、内心之和等角度来阐述中华和谐文化的丰富内容的;关于人际之和,又可以从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分别论述,具体表现为家庭和睦(父子、夫妻、兄弟之和,“家和万事兴”)、邻里和顺、上下和敬(君臣、君民、官民之和)、政通人和、协和万邦、天下和平等等,都是讲的“人和”问题。中国人做事情,经营工商业讲究“和气生财”,用兵之道讲究“内和而外威”,解决民族矛盾往往采取“和亲”政策,这些也是讲的“人和”问题。
有的学者是从以“和”为贵、以“和”为善、以“和”为美的价值论角度来阐述中华和谐文化的政治学、伦理学、美学内容的。有的学者则集中论述了中国古代“适中为和”的“中和”思想。
有的文章分别研究了儒家、道家、墨家、易学、佛教的和谐思想,还有分别对某一个人、某一本书或某一作品的和谐主题进行个案研究的。
总之,这些研究都有助于揭示中华和谐文化的内容和特征,我认为还可以研究得更深入细致一些,更加系统化一些,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资源实在是太丰富了。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中国化”当然首先是要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同时也吸收了传统文化中有价值的和谐思想资源。比如胡锦涛同志2006年4月21日在美国耶鲁大学的演讲中就指出:“中华文明历来注重社会和谐,强调团结互助。中国人早就提出了‘和为贵’的思想,追求天人和谐、人际和谐、身心和谐,向往‘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
中华文化有“贵和”的思想传统是不争的事实。过去受“左”的思想影响,在很长时期里对传统文化中的“贵和”思想重视不够,肯定阐扬不够,甚至不加分析地简单斥之为“调和论”。这是应该纠正的。但也要防止走向另一极端,在讲这个问题时也不能绝对化。抽象地孤立地讲“中国人从‘和’而来”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它的反命题也可以成立,我们也可以说“中国人从‘斗’而来”。不同大自然作斗争,不从事艰苦的创造性的劳动,包括原始中国人在内的人类能够产生吗?神农氏“斫木为耜,揉木为耒”,教老百姓进行农耕;他还尝百草,察咸苦之味,“一日而遇七十毒”。黄帝种植五谷,作宫室舟车,采铜铸鼎,制定天文历法,但仍“迁徙往来无常处”;因“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于是“修德振兵”,“习用干戈”,曾与蚩尤大战于涿鹿之野。在炎黄始祖生活的时代,不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就生存不下来。说他们是从“和”而来,看不到他们艰苦奋斗的一面,显然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中国人从哪里来?光和不斗不行,光斗不和也不行。和谐与斗争是分不开的。我们现在需要探讨的问题是中国人的和谐思想、中华和谐文化是从哪里来的。它是中国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经验总结,包括对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社会生活实践和科学艺术实践经验的总结,总结出来后又运用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用以指导实践。哲学家的任务就是要阐明和谐的本质内涵及其与差异、矛盾、斗争的关系。
二、中华和谐文化的理论基础、哲学根据是“和而不同”,是“兼和”,而不是“和合”
在中国哲学中,“和”是与“同”相对的一个哲学范畴,它的涵义很明确,就是包含着差异、矛盾、互为“他”物的对立面在内的事物多样性的统一(“以他平他谓之和”、“和羹”、“和声”)。它是一个辩证的同一性概念。而“同”则是指无差别的同一,相同东西的简单相加(“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中国哲学有“和与同异”、“尚和去同”的辩证思维传统,孔子就明确主张“和而不同”而反对“同而不和”。
中国以和为贵、以和为善、以和为美的和谐文化,其理论基础、哲学根据就是“和而不同”或“不同而和”,即包含着“不同”、差异、矛盾在内的多样性的统一。张岱年先生提出“兼容多端而相互和谐”、“兼赅众异而得其平衡”的“兼和”概念,也是包含着差异(“众异”)、矛盾在内的多样性(“多端”)的统一,可以说准确地表达了中国哲学中“和”这个概念的辩证涵义。
“和”的涵义本来很明确,把它与“合”连在一起,并称“和合”或“合和”,其意义不是更清楚了反而模糊了 |